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必赢线路检测3003发布时间:2013-06-04浏览次数:236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系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建设项目规划内容,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拟在作物生产、水利工程、建筑设备、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食品加工、环境监测、社区管理、市场营销以及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等有关专业领域遴选立项建设不超过11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在加工制造、旅游服务等有关专业领域遴选立项建设不超过2个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领域遴选立项建设1个面向技工教育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二、申报程序

高职项目由高职学校牵头申报,中职项目由中职学校牵头申报。项目团队由一所职业学校牵头,联合其他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同组成。立项工作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议、择优立项的程序进行。同等条件下,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牵头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说明

牵头学校要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2013年度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认真组织、科学论证,编写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建设方案,提供典型资源(围绕一个知识点、能力模块设计制作的数字教学资源)样本及说明,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于201352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报至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申报书》的电子版(WORD)和电子版典型资源样本及说明发至指定信箱。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联 系 人:郭庆志  任占营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请各地及时将本通知要求转发职业学校,并指导、支持有关学校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2013年度申报指南

        2.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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